1 觀光車定義及要求
1)根據《特種設備目錄》,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是指除道路交通、農用車輛以外僅在工廠廠區、旅游景區、游樂場所等特定區域使用的專用機動車輛,包括機動工業車輛和非公路用旅游觀光車輛。非公路用旅游觀光車輛包括觀光車和觀光列車。
2)觀光車是指具有4 個以上(含4 個)車輪的非軌道無架線非封閉型自行式乘用車輛,包括蓄電池觀光車和內燃觀光車。
3)觀光車同時符合以下要求:運行速度不得大于30 km/h;額定載客人數(含駕駛人員)大于或者等于6 人,但不得大于23 人;行駛坡度不得大于10%(坡長小于20 m 的短坡除外)。
2 觀光車的特點
觀光車主要以旅游觀光為主,分布在各大旅游景區、游樂場所、工廠廠區,以旅游景區為主;大多為蓄電池觀光車;行駛路況復雜,行駛中經過村莊、公路等人群密集區域;載客人數多。
3 存在的風險
3.1 車輛本體的主要風險
1)制動與轉向系統缺陷。行車制動距離偏大,制動踏板的自由行程過大,未采用雙管路或多管路系統,制動失靈;坡道駐車制動時,車輛未可靠制停或操縱力過大,駐車制動器操縱手柄拉索過長、行車制動與駐車制動的控制裝置不相互單獨。方向盤轉向沉重,轉向異響,轉向阻滯,轉向失靈,行駛跑偏,方向盤自由轉動量及轉向力偏大。
2)平安保護與防護裝置缺陷。喇叭或倒車警示裝置未能發出清晰聲響;后視鏡缺失;座位上未配備平安帶等平安保護裝置;觀光車側面的乘客上下車出入口處未設置護欄、側圍、護鏈等平安防護裝置;與運行方向相反布置的位于觀光車后面部的座位未設置平安護欄或者側圍等平安防護裝置;乘客座位未設置平安實用的扶手或者拉手;座椅強度不夠或固定不可靠;未配備滅火器。
3)其他系統缺陷。前照燈、制動燈、轉向燈等照明和信號裝置缺失或失效;蓄電池觀光車總電源未設有緊急斷電裝置或者能夠自動復位;蓄電池觀光車的電氣系統未采用雙線制,車輛本體作為零線使用;蓄電池接線頭破損短路燒毀蓄電池組;發動機運轉不平穩,有異響,不能正常起動、熄火;掛擋時困難,接合時不平穩有抖動;同一橋上的車輪安裝了不同型號或不同花紋的輪胎;輪胎磨損、破裂或割傷;輪輞螺栓螺母未緊固;限速裝置已拆除或者失效。
3.2 作業環境的主要風險
1)多雨雪天氣等導致路面濕滑結冰,大雨、多霧天氣、道路植物修剪不及時等導致駕駛員視線不良,山體落石等影響駕駛平安性;
2)觀光車行駛線路中路面不平坦、不硬實,影響車輛行駛的穩定性和轉向系統的操控性;
3)觀光車行駛路線中存在陡坡、長坡、急彎、窄道、深溝等特殊路況;
4)行駛中經過村莊、公路等區域,社會車輛混入。
3.3 駕駛人員的主要風險
1)無證駕駛的風險。持證駕駛員人數與實際運營的觀光車數量不匹配;駕駛與準駕車型不符的車輛,車證不一致。
2)駕駛員違章行駛的風險。駕駛員逆向行駛、超速行駛、違規變道等違章駕駛行為存在平安風險。
3)駕駛員疲勞駕駛的風險。駕駛員疲勞駕駛或帶病工作等帶來的平安風險。
4)突然發生的情況應對處置不當的風險。由于經驗不足,對觀光車電路失控、制動轉向失靈、突然斷電等突然發生的情況緊急應對處置不當。
3.4 乘客行人的主要風險
乘客的不文明乘車行為對平安行車構成威脅,包括乘客不聽從駕駛員勸導、不系平安帶、隨意起立等。行人或者動物突然竄入觀光車車道等異常行為對觀光車平安行駛帶來的風險。
3.5 平安管理的主要風險
1)未建立平安管理機構或相關責任人,主體責任未落實。
2)未制定平安管理制度,使用未經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觀光車。
3)未制定特種設備事故應急專項預案,未定期組織演練。
4)車輛鑰匙管理制度不健全,車輛鑰匙無人管理或留置車上,車輛使用未進行管控。
5)使用單位私自進行封閉車廂、加掛(節)車廂、增減座位等非法改裝行為。
4 風險防控措施
4.1 加強設備的維護保養和日常檢查建立缺陷數據庫
1)使用單位應對在用觀光車至少每月進行一次日常維護保養和自行檢查,每年進行一次全面檢查,保持觀光車的正常使用狀態;日常維護保養和自行檢查、全面檢查應按照有關平安技術規范和產品使用維護保養說明進行,發現異常情況,應及時處理,并作記錄,記錄存入平安技術檔案。
2)觀光車在每日投入使用前,使用單位應按照使用維護保養說明的要求進行試運行檢查,并且記錄;在使用過程中,使用單位應加強對車的巡檢,并作記錄。
3)觀光車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使用單位應停止使用,對其進行全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并作記錄。
4)執行交接班制度,并作記錄。
5)對修理、改造單位的資質檢查以及對修理、改造能力進行監督。
6)將觀光車的常見缺陷進行歸納統計,建立缺陷數據庫,針對不同缺陷提出有針對性的預防措施。
4.2 建立天氣預警制度、優化行駛路線、設置平安保護措施
1)針對多變復雜的氣候環境,適時發布天氣環境預警,及時通知駕駛員和管理人員,避免在惡劣的天氣環境下使用觀光車。對存有影響駕駛的道路路面、路旁植物等路段建立巡查制度,進行周期性的檢查和清理。
2)觀光車行駛線路中路面有不平坦、不硬實等情況,使用單位應及時對行駛路線進行優化調整或進行路面修整。
3)觀光車行駛路線中存有陡坡、長坡、急彎、窄道、深溝等特殊路況時,設置保護設施、警示標志和限速提示等防護措施;使用先進的坡度檢測儀器,對行駛路線的坡度進行測量檢查;對于連續長下坡路段,結合實際情況設置緊急躲避風險車道。
4)觀光車行駛在村莊公路等區域的,設置觀光車專用車道。
4.3 持證上崗、規范駕駛
1)合理配置駕駛人員,持《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上崗;適時推廣觀光車人臉識別等先進系統,防止未經授權人員駕駛觀光車。
2)規范駕駛行為,建立相關考核制度,嚴厲查處逆向行駛、超速行駛、違規變道等違章駕駛行為。
3)合理安排作息時間,做好交接班工作,避免疲勞駕駛或帶病工作等行為影響駕駛平安,定期對駕駛員進行心理評估及健康體檢。
4)加強對駕駛員的培訓教育,提高駕駛員的應急處置能力和平安責任意識。
4.4 廣泛宣傳提醒平安乘車、文明出行
以循環播放“乘車注意事項”廣播、設置標志牌警示、座位顯著位置粘貼“乘車須知”、音樂警示裝置等,廣泛宣傳提醒平安乘車、文明出行,需要時設置引導員進行勸導。
4.5 建章立制、全面落實主體責任
1)使用10 臺以上(含10 臺)觀光車為公眾提供運營服務的需設置特種設備平安管理機構,并逐臺落實平安責任人。
2)針對使用區域的特點制定相應的平安管理制度,因地制宜。
3)設置有特種設備平安管理機構和配備專職平安管理員的使用單位應制定特種設備事故應急專項預案,每年至少演練一次,并且做記錄;其他使用單位適時開展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演練,并作記錄。
4)建立車輛鑰匙管理制度,避免無證人員駕駛觀光車。
5)嚴禁私自改裝行為,按照相關規定自覺主動申報、依法執行改造程序。
5 總結
使用單位要有針對性地開展風險防控等平安教育,增強全員平安風險防控意識,堅持“平安首位、預防為主、節約能源環境保護、綜合治理”的原則,落實平安風險防控的各項措施,強化平安技能培訓,不斷提高預防風險、消除風險的能力。認真學習有關平安風險防控的文件精神,把平安風險防控貫穿到工作的各個方面,實現平安生產長治久安的戰略舉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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